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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部分律师认为鼠标手纳入职业病可行性低
来源:昆明日报 孙慧洁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作者:
昆明部分受访白领和律师认为颈椎病鼠标手纳入职业病可行性低


  《职业病防治法》的重新修订,鼠标手、颈椎病有望纳入职业病。但昆明市民对此并不看好,认为将鼠标手、颈椎病等纳入职业病可行性很低。

  最近几天,上班族最关心的事恐怕要数《职业病防治法》的重新修订了,2011版防治法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消息一出,引起各方争议,记者就此采访了上班族、律师等群体,各方对将鼠标手、颈椎病等纳入职业病的可行性并不看好。

 

白领:欣喜之余担心难以落实


  记者走访了昆明几大医院,发现近年来,去看颈椎病的不只是老年人,30岁左右的年轻人,甚至一些在校大学生都是各医院骨科、推拿科的常客。由于信息化办公的迅速发展,上班族们需长时间坐在办公室面对电脑,长期伏案、保持一个姿势不变就会造成颈椎病。从医学角度来看,颈椎病和鼠标手等关节疾病,都是由于长期反复的劳损引起的。

  26岁的蒙女士是某广告公司的文案策划,用她的话说,每天除了睡觉和吃饭不用电脑外,其他时间都在对着电脑。对于这个政策,蒙女士满怀期待:“早就该把这些病纳入职业病了!”但在欣喜之余,蒙女士不免有些疑虑:“如何界定是由工作引起的鼠标手、颈椎病?在家玩游戏、上网不是也会得这些病吗?如果此类病纳入职业病,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找公司来赔付?”

  高女士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每天的工作主要就是面对电脑,高女士和她的同事颈椎都或多或少有些问题。“每天七八个小时都要坐着,能没毛病吗?我觉得这个政策好是好,但能真正落实才是真的好,与其花时间出台这些政策,不如先看看之前的政策有多少落实了。我觉得重要的不是职业病体系的‘扩容’,而是目前一些法律的‘搁浅’状态。”

 

律师:出发点好可行性不强


  律师方面,对将鼠标手、颈椎病等纳入职业病的可行性也不看好。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吴毅律师说:“当下是网络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新的行业、工作方式都在不断产生,当然也会产生新的职业病,将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一些网络办公经常出现的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我觉得是法律适应现今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出发点来讲是有利于广大劳动者的,但落实起来并不容易。”一旁的刘明周律师更是直接说道:“我觉得这没有可行性。至少在当下经济状况下,相当长一个时期内都不能实现这一目标。”

  刘律师指出,就职业病的定义来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危害因素很明确——‘粉尘’、‘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其中这些因素并不能直接引起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疾病的出现,要是都算上,就会无限度地放大对‘职业病’的类推解释。”

  刘律师称,如果将鼠标手、颈椎病等纳入职业病,用人单位将面临更大的投入成本,“设想无论是哪个企业都不会愿意那样做。会加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经济发展。”

  最后,刘律师说,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治疗,把这几项内容放进去,可以迎合广大工作人员的心理,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白领们的网络办公疾病。“还是白领们自己平时办公时注意姿势和休息比较重要。从法律的角度,再结合实际考虑,可行性并不强。”

 

云南以往落实防治法情况


  据吴毅律师介绍,自《职业病防治法》开始实施以来,对保护劳动者健康、防治职业病、引导用人单位的规范有序发展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一些具体的实施环节,如:职业卫生服务能力不强、职业病防治设备得不到补充和更新、一些用人单位无视《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执法监督力度等方面还是存在不少严重问题,需要加大监管并改善。”